一个人能不能同时在两个公司领工资?
当然可以!并且未来很多老板都会开至少2家公司,一个人只要确实有为多个企业提供服务,那么他自然也可以多个公司拿薪资,国家也多次鼓励灵活就业,多雇主就业。但是有意思的来了,一个人社保只能在一个公司缴纳。
从19年开始社保入税,社保的费用改由税务局来收取,但整个征收计划是由人社跟医保部门来负责拟定的。所以从大方向上来讲,对公司发薪资和缴纳社保实际上没有什么影响。但是从今年的7月1号开始,有很多省市,比如说我们所在的浙江,就开始实行税务局全权拟定征收社保,医保部门不再参与,那么社保就真正变成了一种税!
那么社保归税以后,最大的影响是什么呢?
税务局会非常清楚地知道,大家的工资基数是什么,社保基数是什么,这两者理论上来讲应该是一致的,回到开始的话题,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未来老板要开至少2家公司,员工要从不同的公司领工资。
员工的社保基数,是由上一年的平均数来决定的,或者是入职第一个月的工资来定的。因此,想合规但是又想社保基数控制较低的话,只需要选择工资低的公司去缴纳社保,又或者每2年适当“调整”下岗位,新入职的第一个月只发底薪。
灵活用工(就业)的市场将进一步扩大。
随着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发展和外部政策变化,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把原本的正式工转换成灵活用工,比较有代表性的就像希尔顿酒店,作为国际知名酒店品牌,就推出了自己的灵工平台,鼓励旗下员工在休息时间,如果有创收需求的,可以在同一品牌下的不同酒店作为灵活用工进行劳动。这样不仅对于有追求的员工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更高的收入,并且通过灵活用工方式取得的劳动报酬个税远低于工资薪金。对于企业而言,通过这种集团内的灵活用工,不需要重新培训直接能上岗并且无需缴纳社保,合规取得进项发票的用工方式也进一步降本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