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依据试点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并进行定期调整或临时调整。
数电票发票额度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根据纳税人历史开票情况进行判断,符合一定条件时触发发 票额度的定期调增或定期调减。
定期调增
(1)定期调增触发条件
对连续6个月每月实际开票总金额均 超过月初发票额度的ⅢI、IV类纳税人(指触发定期调增当月发票赋额类别是Ⅲ类或IV类,且之前连续6个月每月的月初发 票赋额类别也为Ⅲ类或IV类),触发发票 额度定期调增。
(2)定期调增额度计算规则
定期调增时间为每月1日,调增后的额度为纳税人连续6个月的每月实际开票 总金额的平均值。若其中某个月的实际开票金额超过月初发票额度的120%(I类)或150%(IV类),则取该月月初发票额度 的120%(III类)或150%(IV类)。
定期调减
(1)定期调减触发条件
对连续12个月每月开票 总金额均未超过月初发票额度 80%的纳税人,触发发票额度 定期调减。
(2)定期调减额度计算规则
定期调减时间为每月1日, 定期调减后的发票额度,为该 纳税人前12个月内单月最高开 票总金额。
注意事项
触发定期调增、定期调减的当月,上述“连续6个月”、 “连续12个月”时间重新计算。